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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北京高校美育教师进修班(第2期)的通知

北京市各高校:

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校美育的重要论述,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》和教育部《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》的要求,以及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、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《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行动方案》,进一步加强高校美育师资队伍建设,提高高校美育教师思想政治素质、专业素质、教学水平、育人能力和职业道德素养,经研究,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指导、北京市学校美育研究中心主办、首都师范大学艺术与美育研究院承办的“北京高校美育教师进修班(第2期)”,现面向北京高校开展招生工作。    

“北京高校美育教师进修班(第2期)”将采取线下集中授课形式,邀请京内外美育及相关艺术教育领域专家名师开展专题讲座,组织美育研讨及开展高校美育实践案例交流,拓展对高校美育实践的认识。    

一、时间 2024年7月12-17日(线下集中授课及住宿地点另行通知)    

二、指导单位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   

三、教学组织 北京市学校美育研究中心、首都师范大学艺术与美育研究院    

四、课程设置    

针对当前美育热点和高校美育教学实际,围绕弘扬中华美育精神、美育政策解读、美育学科建设、美育课程建设等开展专题教学与研讨,助力高校一线美育教师提高美育理论素养,提高美育教学能力,拓展学校美育路径。    

授课专家:    

 锋(北京大学艺术学院院长,教授、博导,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艺术学学科评议组召集人)    

孔新苗(山东师范大学教授、博导,山东艺术学院艺术博物馆馆长,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常务委员,教育部高校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)    

 磊(苏州大学音乐学院院长、艺术教育中心主任,教授、博导;教育部高校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,江苏学校美育研究中心主任)    

 洋(北京大学艺术学院副院长,教授、博导,中国高教学会美育专委会副理事长)    

王德胜(首都师范大学艺术学部主任、艺术与美育研究院院长、教授、博导,北京市学校美育研究中心主任)    

 宪(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、博导,国家级人才入选者,中华美学会副会长)    

宋修见(中央美术学院美育研究院院长、教授、博导,教育部高校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)    

王文革(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教授,中国高教学会美育专委会常务理事)    

五、接受对象与名额    

1.北京各高校从事美育、艺术教育的教师及管理人员。    

2.本期进修班限额接受40人。    

六、报名方式与时间    

1.本期进修班采取单位推荐与自主申请相结合的方式接受报名。    

2.报名时间:2024年6月1日—20日。    

3.报名参加进修人员须根据要求填写报名表(附件1,文末下载),并提交一篇在研讨会上进行交流的相关学术论文,在报名截止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进修班专用邮箱:    

4.主办单位将根据报名者情况进行必要的审核,于2024年6月25日前后,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正式报到通知书。    

七、费用    

1.本期进修班不收取任何费用。学习期间,由主办方负责安排全体进修人员的食宿,食宿费、资料费等均由主办方承担。    

2.参加进修人员的市内交通费用自理。    

八、结业安排    

1.进修班结束时,颁发结业证书。    

2.进修班结束后两个月内,每位参加进修人员须提交一篇论文。主办单位将视论文质量,择优结集成册并正式出版。    

九、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   

1.首都师范大学艺术与美育研究院(首都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225室,100048)    

2.联系电话:010—68903779    

3.进修班专用邮箱:myjsjxb2024@163.com    

4.联系人:曹泽乾    

(因不可抗原因,主办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教学时间、教学内容和教学形式)    

 

 

指导单位: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   

主办单位:北京市学校美育研究中心    

承办单位:首都师范大学艺术与美育研究院    

 

2024年6月1日   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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